当前位置:牛搬家 >>> 资讯 |
二是执行资产配置标准。提高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。采购单位在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时,对单位资产配置情况进行严格控制,严禁超标准、超预算购置。对于超标准、超预算类项目,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。
三是实行采购文件专家论证。建立政府采购文件事前论证制度。采购单位可委托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,经过论证的文件方可对外发出,参与论证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评审工作。
四是建立代理机构评价机制。采购活动结束后、资金支付前,采购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对应模块,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客观评价,并实行量化打分,评价结果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。
五是强化开标现场事后监管。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组织采购活动。代理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采购项目的音视频资料报送区采购办进行备案,未按要求备案的,给予相应处理。
六是建立采购单位代表授权制度。在专家抽取过程中,采购单位可派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和评审,被授权代表需按要求携带授权书。采购单位代表及单位其他人员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索要和收取评审专家费及其他费用。